为进一步加强烤烟收购期间的废弃烟叶监管力度,防止流向地下烟厂,云南师宗县烟草专卖局根据市局《关于加强收购期间烟叶收购站(点)废弃烟草专卖品监管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加强烟叶收购期间烟叶收购站(点)废弃烟草专卖品保管。
师宗县局加强保管:收集的废弃烟草专卖品要在站(点)内相对独立且安全的区域进行统一存放,同时,应采取(但不限于)破碎、浇水、掺拌废渣等措施,防止火灾、环保隐患,防止流失或被非法利用,管理专人及站(点)负责人应定期不定期进行查看。明确站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求专人负责每天收购场所、仓库打包成件的废弃烟叶计重工作,并认真填写《废弃烟叶登记表》,所产生的废弃烟叶必须存放在仓库内,不得擅自处理,达到一定数量时,及时通知内管部门按照程序销毁,确保废弃烟叶处理工作规范有序。
印制相应的登记台账,对每日产生废弃烟叶进行称重登记,并定期在专卖人员、内管人员的监管下定点进行焚烧处理,同时对烟农手中残余的不予收购烟叶做好思想工作,引导烟农堆放至烟站废弃烟叶焚烧点统一销毁,进一步杜绝烟叶外流风险,增强烟农规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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