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川区烟草专卖局与区公安局联合侦办的“8.12”非法经营烟叶烟丝网络案件做出二审判决,马某、胡某等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至此,一条涉及收购、储存、运输、销售多环节的非法经营烟叶烟丝网络被成功打掉。
仓库中堆放的非法烟叶。何森 摄
2020年8月10日,根据群众举报,东川区烟草专卖局联合东川区公安局,在曲靖市陆良县查获非法运输烟丝的车辆1辆,涉案价值123万余元。8月12日,东川区烟草专卖局与区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 8月16日,专案组又在曲靖市陆良县查获非法运输烟丝的车辆2辆,查获烟丝2.7795万公斤,案值170万余元。经过对该案深入研判发现,马某、胡某等人有涉嫌非法经营的重大嫌疑。2021年3月16日,专案组对“8·12”非法经营烟丝网络案进行收网,在曲靖市陆良县查获非法经营烟叶烟丝窝点9个,现场查获烟丝1.554万公斤、烟叶7540公斤、烟片2.396万公斤,案值140万余元。
仓库中堆放的非法烟叶。何森 摄
“8.12”非法经营烟叶烟丝案件是东川区烟草专卖局与区公安局联合侦办跨时最长、涉案区域最广、查获人数最多的一起涉烟网络案件,在历时两年多的侦查中,专案组克服重重困难,先后多次赴福建、广东、云南陆良、嵩明等地开展抓捕、调查取证等工作。
该案成功宣判,充分展现了东川烟草专卖局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中的积极作用,对净化“两烟”市场环境、遏制涉烟违法犯罪活动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有效维护了“两烟”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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