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7日,张某依法向莱州市烟草专卖局提交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证申请,为符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证条件,将与住所相连的通道进行封堵。经过执法人员的实地核查,其店铺符合办理条件。张某依法取得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023年1月16日,执法人员在市场走访时,发现其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与申请时现场核查拍摄的视频不一致,不具备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执法人员当场固定相关证据,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据莱州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烟草专卖局应当予以撤销并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五十五条规定,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的,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张某为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将店铺暂时改变成符合办证条件的经营场所,并在取得许可证后,又恢复为不符合办证条件的经营场所,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若其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后,仍未依法进行整改。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上述规定,莱州市烟草专卖局将当对其以欺骗手段获取的许可证予以撤销并收回,其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