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驰而不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基层“微腐败”问题及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与供应商构建“清、正”的合同关系。近日,广西崇左市天等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组织对近期中选的采购供应商进行了面对面集体廉政谈话提醒,局(营销部)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车辆维修、职工食堂供应商代表参加谈话。
会上,单位负责人结合双方签订的《廉洁合同》主要条款,针对双方正常的业务往来中各环节的廉洁责任、义务和违约责任再次进行逐项提醒,并提出有关要求,强调:全体干部员工廉洁从业“不能收”、供应商合法经营“不能送”、双方在业务往来中要牢记“四个不得”。随后,车辆维修服务商和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代表分别作表态发言,并分别填写了廉政问卷调查表。
此次开展供应商集体廉政谈话,旨在双方能够加强彼此自律和互相监督作用,以从源头上遏制采购环节不正之风,杜绝各类违规违纪和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供需环境。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