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近日,江西樟树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采取多措施加强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维护行政相对人及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防范烟草专卖执法风险。
一是使用执法记录仪前,执法人员应当对执法记录仪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电池电量充足,有足够存储空间,并校准设备时间。
二是统一将执法记录仪佩戴在上衣左侧或者手持,高度与胸部持平,开启执法记录仪电源,随时准备按规定启动摄录功能。
三是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执法时,语音、录像应同步摄录,集中管理、规范归档,确保视听资料全面、客观、合法、有效。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