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含有烟草内容,未成年人谢绝访问

烟业智汇

零售户在线

微薰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寒假警惕售烟给未成年人!

2024年02月08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等等
A+ A

【案例】

寒假中小学生放假,前几天,王老板在卖烟的时候,有几个学生模样的大小伙子来到店里买烟。正当王老板拿不准这几位到底是否是成年人时,突然想到了前几天客户经理对他的嘱咐。

“放寒假了,如果你们把烟卖给未成年人,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拿捏不准,就让他们出示身份证!”

于是,王老板让他们出示身份证,几个年轻人支支吾吾拿不出身份证。

王老板大声教育道:“未成年人不得购买卷烟!”

【分析】

王老板的做法是正确的!寒假期间,未成年消费者变多,经营者要注意不要将卷烟销售给未成年人,否则,将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声明:本文系烟草在线用户的原创作品,所有内容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仅供学习和交流之目的。本文内容未经授权,严禁任何形式的转载。如有转载需求,请通过微信号“tobacco_yczx”联系客服烟小蜜,以获取正式授权。

热文榜

红云红河集团 合力图强 和谐致远
更多

视频

更多

专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