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我国是属于专卖经营的商品,未经烟草管理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开展烟草的销售经营。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销售卷烟,构成何罪呢?这里来看一则案例!
前段时间,某市某个体工商户因无证经营卷烟被处罚,据了解,该个体商户已多次无证卖烟。此种行为,将面临多种处罚。
01、罚款处罚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因此,当事人被依法处罚后,不仅会被没收违法所得,而且将面临一定数额的罚款。
02、资格处罚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当事人因多次无证经营卷烟被处罚,即使想要领取许可证合法经营卷烟,也需要等上三年。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