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州的杨女士带孩子去逛商场,两次想使用母婴室,却发现母婴室被占用。杨女士不是发现母婴室里有人抽烟,就是发现有人在里面约会。对此,商场的工作人员表示,将加强巡逻,并准备在母婴室外安装摄像头,发现母婴室被占用会派人劝阻。(11月5日《极目新闻》)
在商业综合体、交通枢纽、医疗机构、游乐场馆、文体教育场所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专门的母婴室,是为方便出门在外的“宝妈”给孩子进行母乳喂养。
可是,令人费解和疑惑的是,母婴室的主角不是“宝妈”和婴儿,换成了三五成群的年轻人,过吸烟瘾,喷云吐雾,让母婴室烟雾缭绕;或一对对男女青年,在里面约会,谈情说爱,这不仅损害了“宝妈们”的合法权益,也让母婴室变质变味,异化为不伦不类的“吸烟约会室”。
众所周知,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有利于营造对母婴友好的社会氛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体现了对女性和婴幼儿群体的人文化关怀。2021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80%以上。
两年过去了,从具体政策实践看,母婴室建设数量有了大幅度提升,成为地铁、商家等一些公共场所的必选项,但与公众的理想预期,尚有较大的差距,存在着诸多短板,亟待破解。今年8月份,记者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在一些大型购物中心设有母婴室,但是标记不明显,不易被发现。在一些地铁站等场所的部分母婴室重建轻管,卫生条件、环境和设施不尽如人意,私密性较差,个别母婴室被上锁,沦为摆设。一些公园等场所则缺少母婴室,给哺乳妈妈带来诸多不便。
广东潮州这位杨女士带孩子去逛商场,两次想使用母婴室,都“无功而返”,母婴室沦为“吸烟约会室”,似乎又在情理之中。究其根源,监管部门涉及交通、卫健、商务等多个行政主体,目前还没有相关文件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在出现应建未建、建而不用、后期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后,也没有相关行政机关出面责令整改和处罚,导致母婴室建设和使用在监管方面存在缺失。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一个贴心好用、且能保护隐私的母婴室不该成为“额外福利”,而理应是公共场所的“标配”。明确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任,制定明确的罚则,尽快扭转重建设轻管理、维护滞后的局面,架构起严密的监管机制体系,从而让母婴室名副其实,释放更多育儿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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