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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盒、小盒警语不一致,是假烟吗?

2021年09月17日 来源:东方烟草报 作者:邓瑞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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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零售户杨女士问:有顾客来店里买了一条烟,条盒正面警语是“吸烟有害健康 请勿在禁烟场所吸烟”,背面警语是“尽早戒烟有益健康 戒烟可减少对健康的危害”。小盒正面警语是“吸烟有害健康 请勿在禁烟场所吸烟”,背面警语是“劝阻青少年吸烟 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由于条盒和小盒上的警语不完全一致,顾客认为买到了假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连山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李莹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卷烟包装体上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范汉字印刷警语。警语内容分三组:“吸烟有害健康 请勿在禁烟场所吸烟”“尽早戒烟有益健康 戒烟可减少对健康的危害”“劝阻青少年吸烟 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第一组警语使用区域为包装体正面,第二、三组警语使用区域在包装体背面,并在警语区轮换使用。在市场流通环节中的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同一包装、同一条码的卷烟,其条、盒每年应轮换或同时使用两组不同警语标识,使用时不要求条、盒警语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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