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检察日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报道了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1·06”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案。该案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顾某、王某、董某和丁某,均已被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相应刑罚。其中,顾某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60万元。
这起非法制售电子烟案,是江苏省首起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的电子烟案件。其成功办结,不仅体现了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精神,也彰显了法律的威严,让打击涉烟不法行为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对涉案人顾某进行宣判。
时间回到2023年1月3日下午,苏州市吴中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科收到上级情报中心来电:“根据线索分析,你们辖区有一零售户经常收到广东邮寄过来的电子烟包裹……”“电子烟”“邮寄”“经常”,几个关键词串在一起,让专卖人员意识到线索并不简单。
依托全省烟草商业系统一体化情报研判中心,吴中区局迅速对涉烟情报信息进行研判,重点分析了物流寄递环节。
“进货如此频繁,背后一定隐藏着巨大的电子烟兜售网络。”根据丰富经验,吴中区局立即与公安部门沟通,成立了一支20余人的专案组。
经过10多个小时的连续跟踪调查,专案组锁定了辖区内某电子烟店以及店主王某。同时,公安技侦、网侦技术团队借助大数据可视化技术进行筛查,深挖王某的关系网、朋友圈,调取资金往来信息、物流数据等,多角度摸排,很快绘制出了嫌疑人的网络关系图谱。
一起涉及地域广、人员多、交易数额大的非法经营电子烟案件雏形呈现在执法人员面前,斩链破网行动就此展开。
2023年1月5日13时许,专案组对某电子烟店和其涉嫌藏匿非法电子烟的场所开展突击行动,共计查获非国标电子烟13371个,涉及15种口味,主要嫌疑人王某被当场控制。
专案组在涉案嫌疑人王某店内和住所查获的违法电子烟。
据王某交代,这是一条完整的生产销售链条,其上线顾某,在广东东莞租赁厂房、招募工人,组织人员采购原材料,组装生产自创的“MOT”牌水果味电子烟。待产品生产完工后,再以快递的方式发货给王某,由王某负责销售。短短两个月,该电子烟就销售近百万元。
打假打私工作突出“抓主犯、追实刑、断源头”,钓出背后的“大鱼”尤为关键。2023年1月6日,破晓时分,专案组队员们即刻启程,前往东莞继续摸排,争取尽早断链破网。专案组克服各种困难,在最短的时间内成功掌握嫌疑人活动轨迹、网络关系,顺利摸清工厂的生产规律、分销运输渠道、仓储地点。
2023年3月8日,一切就绪,只待收网。专案组再次出发,前往广东从源头拦截非法电子烟,其后又沿着分销渠道多线并进,前往四川成都、江苏常州等地,对相关分销行为“斩草除根”。
辗转3个月,跨越5000多公里,“1·06”电子烟案件成功抓捕主要犯罪嫌疑人5人、相关涉案人员30余人,累计捣毁窝点4个,共查获非法生产、销售的电子烟18915个,货值52.96万元,涉案金额146.66万元。
专案组在江苏常州抓获的涉案嫌疑人以及查获的违法电子烟。
因该案是吴中区首起涉电子烟刑事案件,从2023年3月案件查获之后,吴中区局积极协助公安部门调查追踪必要的刑事证据。苏州市烟草专卖局多次牵头组织召开“公检法烟”专案联席会议,多方联合对电子烟相关法律适用进行多轮研究和分析,对电子烟案件共性的证据证明和固定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补充,成功证实伪劣电子烟产品的不合格性,破开影响案件进展的最后一层“厚冰”。
“顾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其行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依法应择一重罪即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承办检察官介绍。
随着不法分子受到法律制裁,“1·06”电子烟案件尘埃落定。这起案件历经3个月侦办、5个月审理,涉及江苏、广东、四川等多省,斩断了非法电子烟生产、运输、销售产业链,震慑了涉烟违法分子的嚣张势头,对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活动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以“1·06”案为新的起点,苏州市局继续探索完善电子烟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多方合力,构建“数据分析+部门联动”的专卖监管新格局,全面提升电子烟监管效能,维护烟草市场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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