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新疆乌鲁木齐市烟草专卖局获悉,近日该局在自治区烟草专卖局稽查总队的协调下,联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破获首起全链条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电子烟案件,案件涉及多个省份,涉案人员集产、供、销、运各环节于一体,涉案价值6100万元。
4月15日,乌鲁木齐市小草湖公安检查站查获200件4万支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电子烟。刘杰 摄
4月15日,乌鲁木齐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乌鲁木齐市小草湖公安检查站反馈,在临检中发现有车辆装载数量较大且无相应准运证明的电子烟。该局迅速派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发现运输货车装有200件4万支电子烟,但司机无法提供随货同行的准运证明。
经初步判定,这批电子烟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于是案件被移交至公安机关。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立案侦查,并初步认定该案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所涉案值700万元。
乌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派遣民警分别赴广州、深圳、义乌、霍尔果斯口岸四地开展侦查工作,乌市烟草专卖局派稽查员协助侦办。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证实,一个多环节、全链条的假冒电子烟犯罪网络浮出水面。以姚某为首的长期销售假冒电子烟的犯罪团伙,通过设在各地的分公司,实现收取订单、生产发货、物流运输,将假冒电子烟运往境外销售,形成产、供、销、运完整的全链条制售假冒电子烟。
经初查,办案人员在设在江西的生产厂房查获假冒电子烟的成品及半成品,涉案价值约1000万元。此外,该团伙在2022年11月至今年4月已生产销售假冒电子烟产品25万余支,涉案价值4400余万元。该案件涉案人员13人,总涉案价值达到了6100万元。
据了解,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姚某还在继续筹集资金,采购电子烟配件,组织相关人员生产假冒电子烟进行销售。
目前,该案件部分涉案人员已被警方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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