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新闻网报道,4月9日台湾省高雄市卫生局表示,自台湾3月22日颁布电子烟禁令以来,高雄市44家电子烟商店中有15家已经倒闭关门,还有10家已经停止业务。其余的电子烟商店已经转向销售其他产品,店主称罚款太高,不敢冒这么大的风险继续经营电子烟。
(高雄市卫生局拍摄)
除了对实体店进行密集检查外,卫生部门还在监控网上销售和社交媒体广告。到目前为止,一名制作电子烟广告的违规者将被约谈并处以罚款。
台湾修订后的《烟草危害预防法》全面禁止电子烟,将吸烟年龄提高到20岁,并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
根据台湾省新规定,制造或进口电子烟将被处以最高5000万新台币的罚款。如果广告公司、媒体和广告商被发现刊登未经批准的烟草产品广告,将被处以最高新台币200万元的罚款。
贩卖或展示未经批准的烟草制品,最高可处新台币一百万元罚款。提供新型烟草制品及其用具的罚款为新台币1万元至25万元,吸电子烟者可处以新台币2000元至1万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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