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日照市五莲县公安局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向给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王某正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2022年3月,五莲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辖区一商铺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
因为涉及到未成年人,得到该线报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工作进行侦查。由于该商铺地处闹市,人流量较大,取证较为困难。随后办案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更为详细的侦办计划。
历过两个多月的便衣侦查,5月20日,民警将正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店主王某当场抓获。王某供述,“我也知道卖给学生电子烟是不对的,可为了挣钱脑子就犯了迷糊......”
随后,五莲县公安局依法将该案件移交五莲县烟草专卖局进行处理。接到移交的案件以后,五莲县烟草专卖局及时跟进调查,对王某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00元罚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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