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吸烟有害健康”成为常识的时代,电子烟借着“戒烟神器”、“健康无害”、“时尚”、“口味多”等概念风靡全球,受到无数烟民尤其是年轻人的追捧,甚至成为千万年轻人眼中的“潮玩”新贵。
国内,电子烟同样受到不少年轻人追捧,并曾一度由于商品性质未定,而能够轻易被未成年人获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5月底,我国15岁及以上人群使用电子烟的人数大约在1000万,使用人群以15至24岁的年轻人为主,并呈逐年增长态势。
电子烟的危害已经过科学验证。在烟油中添加各种口味,除了引发年轻人的好奇心,还会让这一群体无法正确认知其真实危害。从这一角度出发,电子烟产业无序发展只会对年轻人身体健康不利,应当将其视同普通烟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才是对未成年人的有效保护。
世界卫生组织在《新型和新兴烟草制品提出的挑战及其分类》中提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所有条款及其实施准则均可适用于新型烟草制品,甚至还可将其扩大适用于使用这些产品所需的装置。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说:“尼古丁高度致瘾。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电子烟产品)是有害的,必须更好地管制。在没有禁止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的地方,政府应采取适当政策,保护其人口免受此类系统的危害,并防止儿童、青少年和其他弱势群体开始使用这种系统”。电子烟危害健康已成为全世界的共识。
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35个“世界无烟日”,中国一直在朝着这一目标努力,尤其在电子烟监管方面。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电子烟没有相关国家标准,制作工艺、质量标准等一直无法可依。但是从今年5月1日起,《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施行,《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也将于10月实施。
《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味外的口味电子烟,大大降低了对未成年人的吸引力。与传统卷烟管理一致的是,电子烟经营者同样需要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从根本上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从事电子烟、雾化物等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证办理窗口,或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提出申请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应当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电子烟国家标准的发布,意味着电子烟的全产业链将采用同一标准,电子烟工厂,雾化物、烟碱生产方和零售户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质量被有效监管把控,成年电子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得到有效保障。
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保障成年电子烟用户权益,正是电子烟新规实施的根本目标。随着电子烟新规逐步落地实施,监管持续加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防线将越筑越牢。
远离电子烟,守护未成年人,从今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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