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兜转转,经过二次对外征求意见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在第二次投票通过率达到92.59%后,近日终于再一次进入“批准”阶段,预计将于5月1日前公布。
根据相关规定,电子烟国标有望在发布后3个月正式实施,即可能在7月初左右。这个时间点,正好对接上惠州和厦门两个试点城市的试点结束时间点。
电子烟国标作为电子烟严监管下的一种重要的管理配套措施,一直以来备受从业人士的期待。
在第二轮对外征求意见中,电子烟国标中的有几项规定备受关注和讨论。
*电子烟雾化物中应含有烟碱,且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电子烟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 20 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 200 mg。
*电子烟烟具中使用电子烟烟液的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封闭结构,防止人为填充。
*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
*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许可添加有101种,比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少了20种。
特别是第一点,明确规定未来的电子烟产品将不能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口味,即意味着国内市场中各类水果、草本、茶味等调味电子烟产品将彻底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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