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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未成年人“无烟青春”——安徽蚌埠市禹会区检察院开展电子烟销售市场联合检查

2021年12月15日 来源:安徽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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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作为一种传统毒品在我国受到严格管控。但最近几年,市场上却出现一种类似电子烟的产品,号称“上头电子烟”,这种电子烟里面添加了一种人工合成的大麻素,吸食后会有类似吸食大麻的感觉,使不少人在不知不觉中染上了毒瘾……近日,安徽蚌埠市禹会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贩卖“上头电子烟”案件中发现,该案涉及辖区电子烟销售点以及多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据了解,该案亦为蚌埠市首例查处的贩卖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烟油案。大麻作为一种传统毒品在我国受到严格管控。但最近几年,市场上却出现一种类似电子烟的产品,号称“上头电子烟”,这种电子烟里面添加了一种人工合成的大麻素,吸食后会有类似吸食大麻的感觉,使不少人在不知不觉中染上了毒瘾……近日,禹会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贩卖“上头电子烟”案件中发现,该案涉及辖区电子烟销售点以及多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据了解,该案亦为蚌埠市首例查处的贩卖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烟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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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电子烟向未成年人群体蔓延的势头,杜绝新型毒品对未成年人的侵害,整治电子烟市场乱象。禹会区检察院以办理“上头电子烟”案件为切入点,联合市烟草专卖局、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禹会区公安分局就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开展整治召开专题联系会议,并就建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联合执法机制进行交流与探讨。与会各方在执法主体、执法权限、具体的惩处幅度以及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联合执法检查机制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会后,检查干警会同烟草、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执法人员对辖区电子烟销售点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查处中小学周边商户、电子烟专营店违法违规向未成年销售电子烟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违法销售“上头电子烟”行为。

根据联系会议达成的共识,禹会区检察院将会同烟草、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定期开展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专项宣传,并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辖区内销售电子烟的商户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有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将予以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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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电子烟企业将目标客户瞄准青少年群体,利用青少年好奇心重、容易接受新事物、对电子烟等产品缺乏清晰的认识,在许多情况下,他们会把吸电子烟作为一种“时尚、炫酷、攀比”行为,一些商家为了吸引更多年轻人,随意添加各种添加剂,改变电子烟的口味和颜色,更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规定,在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的条款(第五十九条)中包含了对电子烟的管制,这也是第一次以全国性法律的形式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今年6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又联合发布了《保护未成年人免收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方案》指出,要加大涉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更加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遏制电子烟向未成年人群体蔓延的势头,杜绝新型毒品对未成年人的侵害,整治电子烟市场乱象。禹会区检察院以办理“上头电子烟”案件为切入点,联合市烟草专卖局、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禹会区公安分局就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开展整治召开专题联系会议,并就建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联合执法机制进行交流与探讨。与会各方在执法主体、执法权限、具体的惩处幅度以及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联合执法检查机制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会后,检查干警会同烟草、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执法人员对辖区电子烟销售点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查处中小学周边商户、电子烟专营店违法违规向未成年销售电子烟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违法销售“上头电子烟”行为。

根据联系会议达成的共识,禹会区检察院将会同烟草、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定期开展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专项宣传,并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辖区内销售电子烟的商户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有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将予以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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