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产业观察之网售乱象调查
近日,南都电子烟产业研究课题组走访深圳多家电子烟线下门店,发现多数门店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上存在漏洞,门店销售人员对到店顾客外貌进行简单判断,并不会要求出示身份证,甚至有门店店员表示可由未成年代买。
除了线下门店,课题组同时对线上渠道开展了电子烟销售情况调查。2019年11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其中要求线上禁售电子烟。
尽管国家相关部门已明令要求电子烟“断网”。但课题组成员调查发现,电子烟交易并没有因此在互联网上消失,不乏有零售商打着“电子烟充电盒”“保护套”“贴纸”等名义,以“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通过电商平台引流客源销售。
同时,课题组成员注意到,大多数电子烟线下门店均开设店铺微信,导流到线上交易,验龄措施形同虚设。
“挂羊头卖狗肉”,电子烟披马甲再上线电商平台
在多个电商平台上,课题组成员搜索“电子烟”关键词,均无商品展示,有的电商平台还会显示出电子烟相关的政策要求和危害。但当改为如“电子吸入式”“电子化雾器”或电子烟品牌等相关模糊字眼,相关电子烟品牌产品能正常展示。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平台店铺虽没有直接上架电子烟烟杆和烟弹等产品,但却以“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出售着相关产品。
课题组发现,在一家名为某柚子魔笛正品店的淘宝店铺中,一款99元的充电套盒月销5000+,而评价中却出现不少用户表示是回购烟弹,或对电子烟口感味道的描述。
另一家店名为某柚子通配电子雾化器中,一款月销显示2000+的电子烟保护套产品,而在商品链接中,首图展示的电子烟上,明晃晃配以“有的,悄悄找我”等指示性语言。客服同样在自动回复中直接表示“y弹,y杆都有货”,并引导用户添加微信。
课题组成员添加其中一家客服提供的微信,表达购买需求后,其随即提供多个品牌的电子烟产品介绍,当被质疑产品正伪时,客服表示“都是正品的,实体店拿货”,并且可以通过电商平台交易。
电子烟微信朋友圈广告普遍,验龄措施形同虚设
除了电子烟零售商在电商平台上以更为隐蔽迂回的方式死灰复燃,微信同样成为电子烟主要的销售渠道之一。相比线下面对面交易,能对未成年人进行基础的甄别保护,通过微信线上销售交易,验龄措施几乎形同虚设。
课题组发现,通过微信与电子烟零售商沟通过程中,多家零售商并不会主动了解顾客年龄信息,而是由顾客确认产品样式后,即可通过直接付款发货。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零售商从电商平台获客,引流到微信达成销售,各电子烟品牌线下门店同样把微信拓展为店铺的销售渠道。在走访柚子、魔笛、铂德、小野、雪加等知名电子烟品牌门店时,销售人员均有向课题组成员介绍,可通过添加店铺微信方便下单,达到一定金额还可提供包邮或免跑腿费等寄送服务。
课题组添加后发现,其朋友圈无一不成为电子烟的宣传推广渠道,引导用户下单购买。同时课题组成员在表达购买需求后,除了悦刻客服要求需完成线上注册步骤,否则没有成年证明不予售卖,其他5家品牌均表示可以直接微信下单。
其中,柚子微信销售客服还向课题组成员表示“可以按老带新优惠”,但在整个沟通购买直至下单,客服并未要求课题组成员注册或验证任何信息。
在6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之际,上述各家电子雾化品牌均有发表公开信,声称要求包括专卖店主、店员、经销商在内的所有商业合作伙伴,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产品,甚至表示“任何人购买电子烟时都必须出示身份证进行核验”的强制态度。然而在课题组成员的调查中,销售端似乎并未严格按品牌意愿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法律规定,相关经营者违反相关法条,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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