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国家有关部门发文要求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然而还有人为谋私利,在网购平台以合法商品为掩护进行电子烟交易。江苏省睢宁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网络非法销售卷烟案,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冻结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办案民警清点查扣的电子烟。睢宁警方供图
2020年9月4日,睢宁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睢宁县烟草局移交一起非法销售电子烟案件。办案人员发现烟草局提供的两条涉案香烟属于加热不燃烧的卷烟(俗称电子烟)范畴之内后,立即开展侦查工作。
办案人员根据烟草局提供的线索对在自家烟酒店贩卖电子烟的徐某进行突击审讯。徐某坚称其电子烟弹是自己使用并非用于贩卖盈利。徐某抗拒审查,并且持有的电子烟数量较少,贩卖电子烟的证据不足,案件一时间陷入僵局。
于是,办案人员调整思路,对徐某的手机进行了细致查验。终于在手机里的“咸鱼”APP中发现了徐某的电子烟网购记录。由于国家明令禁止电子烟弹等类产品在网上进行销售,这些不法分子就在网购平台上以各类衣服、鞋帽、小家电等合法商品为掩护,私下进行电子烟弹等违禁品交易。
办案民警发现该线索后,迅速联合技术部门,明确了其中一名网络分销渠道商“全国口粮”的身份信息。此后,办案民警先后到辽宁、安徽、河南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细致摸排,警方进一步掌握了该案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南京的张某、河南的李某、安徽的陶某、辽宁的王某等的犯罪证据。
随后,警方兵分多路,在各地公安机关的极力配合下,将涉案嫌疑人抓获归案。办案民警还对该犯罪集团存货的仓库进行搜查,现场查获作案用手机、电脑、待售烟弹、交易票据等大量证据。“我们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查扣待售电子烟200余条,冻结涉案资金100余万元。”参与办理此案的杨警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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