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2021年烟用商品有机肥推广施用补贴管理,保护烟农合法权益,云南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严格管理2021年烟用商品有机肥推广施用补贴。
师宗县局(分公司)严格规定2021年烟用商品有机肥推广施用补贴方式、补贴标准、补贴依据。补贴方式,采用直补烟农的方式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验收合格后符合补贴的烟农按照60元/亩标准通过电子结算平台转账支付给烟农,未经验收确认的不予补贴。该补贴列入2021年烟叶产前投入补贴中。补贴依据,以分公司烟用商品有机肥推广施用实施方案;烟用商品有机肥销售记录(从海晟物资系统中导出);烟叶站点出具的烟用商品有机肥推广施用验收报告、验收确认表;分公司出具的烟用商品有机肥推广施用复验报告和复验明细表(烟叶产前投入补贴系统内置模板);烟叶产前投入补贴分户确认表(烟叶产前投入补贴系统内置模板)。
师宗县局(分公司)要求,各单位应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逐级落实各级单位管理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围绕构建补贴管理的长效机制,深化责任意识,细化责任清单,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抓好业务工作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管理监督,认真履行职责。在烟叶产前投入补贴管理工作中,财务、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严守财经纪律。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群策群力抓好烟叶产前投入补贴管理工作。认真抓好2021年烟用商品有机肥推广施用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在重申补贴业务流程的基础上,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已下发的烟叶产前投入补贴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管理实践向县局(分公司)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以便不断完善全县烟叶产前投入补贴管理政策。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