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烟叶清洁生产、质量提升、生态保护,鼓励烟农使用商品有机肥,促进现代烟草农业高质量发展,云南省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切实加强2021年烟用商品有机肥推广施用的组织领导。
师宗县局(分公司)成立了烟用商品有机肥推广施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烟用商品有机肥推广施用工作。根据省局(公司)下发《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用商品有机肥推广施用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师宗实际,制定了《2021年烟用商品有机肥推广施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实行县、乡、村、组“四级”领导和企业领导负责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消化理解政策,准确把握政策,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提高落实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2021年烟用商品有机肥推广施用政策落到实处,调动农民使用商品有机肥积极性,真正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效应。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加强监管,要求各烟站与种烟乡(镇)、村委会密切配合,层层落实,形成政府领导,烟草主导的良好工作机制,并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确保站长负责到位、技术员监督到片、辅导员责任到人,形成措施到位、奖惩明确、监督严格的工作局面。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工作制度、严格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好补助商品有机肥的推广应用工作。同时把商品有机肥推广作为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强土壤保育,抓好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将绿色生产政策宣传到村到户,保证政策的公开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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