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修正案正式施行。此次修订,将《条例》中第一条和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中的“烟草烟雾”修改为:“烟草烟雾及电子烟释放物”。这意味着,电子烟被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即全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及部分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
上海的控烟工作,正式进入2.0时代!
2022
禁烟标识同步升级
请大家认准
新的“禁烟标识”哦!
一、上海控烟大事件回顾
2010年3月1日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施行。这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生效后,大陆地区首部省级人大颁布的控烟地方法规。
2017年3月1日
《条例》进行首次修订。此次修订,实现室内全面禁烟,世界卫生组织授予上海市人民政府“世界无烟日奖”。
2022年10月28日
《条例》再次修订,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为进一步打造社会共治的无烟城市完善法律支撑保障。
二、国家打出控烟“组合拳”
2019年10月30日
《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正式发布,电子烟“线上禁售令”实施。
2021年6月1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以全国性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2022年5月1日
正式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电子烟属于“烟草”,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2022年10月25日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三、未来可期
2022年是《条例》实施12周年,公共场所控烟状况不断改善,法定禁烟场所违规吸烟发生率进一步降低至12.1%。上海市成人吸烟率也实现“七连降”,并连续11年呈下降趋势至19.4%,自2010年上海控烟立法以来已下降了7.5个百分点,提前达到“健康中国2030”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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