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澧县市场监管局对某商店下达了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处罚决定书,据悉,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澧县首例因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而被处罚的案件。
涉案商家销售柜台
日前,澧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县城区某学校周边一商店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接举报后,该局立即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对被举报商店进行了检查。经调查取证,发现举报情况属实。调查终结后,该局对当事人作出了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人民币26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表示今后将引以为戒,守法经营,坚决不再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
下一步,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违法行为”的工作要求,以此次案件为反面典型,向零售户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管理,引导其守法经营。同时,进一步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及电子烟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全力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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