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属于卷烟吗?电子烟能否对未成年人进行出售呢?7月25日,湖北省咸宁市烟草专卖局做客法治热线直播间,对电子烟销售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左二:法治热线主持人 施瑶
左一:市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钦中
右三:专卖办副主任 舒亚平
右二:专卖办副主任 谢星
右一:法规科负责人 万琼
《法治热线》主办单位:
咸宁市普法办
咸宁市公安局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咸宁市司法局
本期普法上线单位
市烟草专卖局
本期普法内容
《未成年人保护法》
《烟草专卖法》
普法知识调查
2022年3月11日,为进一步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促进产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并予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案例:今年3月份,通山县万成广场负一楼的“某品牌电子烟店”负责人在未核对身份和年龄的情况下,向某中学学生王某某销售一颗“柚子茶”电子烟弹,执法人员通过调查锁定了相关证据,对该店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林某即时改正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行为,并处以2000.00元罚款。
问:电子烟属于卷烟吗?
答:电子烟又称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是近年来发展最为迅速的一种新型烟草制品,已成为新型烟草制品的主流产品。电子烟包括电池、加热雾化器和储存烟液的烟弹,通过加热将烟液雾化形成气溶胶,供人体吸入。严格来讲,电子烟不是卷烟,但它是新型烟草制品,虽不是烟草专卖品,但要参照烟草专卖法和专卖法实施条例来进行管理。因此,电子烟是不能出售给未成年人的。
问:案例中执法人员对经营户的违法行为进行了2000元的处罚,有没有相关的处罚依据?
答: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问:目前,电子烟产业成为市场化很高的行业,《电子烟管理办法》实施监管后,有什么明显的变化?
答:我们通常所称的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在过去,电子烟的雾化器一般作为电子设备进行管理,而烟弹则作为食品管理,不用支付高额卷烟综合税费,电子烟市场是无序状态。中国的电子烟行业曾长期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
《电子烟管理办法》出台后,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并不得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
问:下一阶段,烟草部门将重点采取哪些举措查处涉电子烟违法违规行为?
答: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等规定,督促各类电子烟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依法查处违反过渡期有关政策要求的行为。会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专项治理,重点清理中小学校园周边电子烟销售网点及电子烟自动售卖机,删除网上销售电子烟信息,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等违法案件,侦破添加合成大麻素等“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件,有效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问:如果我们在身边发现了违法生产或者经营电子烟的行为,该如何举报?
答:发现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产品、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等有关违法行为的,可以拨打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或通过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公布的举报渠道提供违法行为线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核实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