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类管理、公众参与,多措并举,全面实施控烟行动,推动全区控烟工作走向深入。
一、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贯彻《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纳入全区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次以上联席会议。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情况纳入卫生城区、文明城区、文明单位创建考核评价体系。借助国家卫生区复审、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等契机,开展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和烟草广告集中整治工作,取缔烟草销售商变相烟草广告3起,实现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
二、坚持分类管理,打造无烟环境。按照《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在公共场所室内全部张贴有禁烟标识,2021年新增禁烟标识15000余张,做到学校、医院、机关单位、车站、宾馆、市场、公交车、出租车、网吧、理发店、餐饮店等公共场所禁烟标识全覆盖。公共场所努力做到“四有四无”,即:有“您已进入无烟单位,请不要吸烟”、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有控烟劝阻员、有规范设置的室外吸烟区,在公共场所室内无人吸烟,无烟缸等烟具,无烟头、烟灰,无烟味。在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室内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在限制吸烟场所设置吸烟区,规范吸烟行为。
三、坚持统筹推进,创建无烟单位。区爱卫办协同区文明办、区创文办联合开展无烟单位建设,累计创建市级无烟示范单位1个,区级无烟单位203个,其中:创建无烟党政机关83个,实现无烟党政机关全覆盖;无烟学校、无烟医院全覆盖;创建无烟企业5个;创建无烟家庭3575个。对无烟单位注重长效管理,不定期开展控烟督查,对督查不达标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命名。
四、坚持公众参与,推进控烟执法。公布违法吸烟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机制,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组建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在禁烟场所开展文明劝导。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2021年,查处向未成年售卖烟草1起,查处公共场所违法吸烟1起。完善《璧山区卷烟销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卷烟销售从“宽进严管”转变为“严进严管”。取缔中小学校园周边50米内烟草销售主体35户,实现中小学校园周边50米内无烟草销售行为。
五、坚持宣传引导,提高控烟意识。利用国家卫生区巩固和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世界无烟日”等重要时段,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体广泛开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公益宣传,刊播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公益广告,普及烟草危害知识,宣传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典型事例1000余次。在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规范设置戒烟门诊,每周开诊半天以上,为群众提供戒烟咨询服务。每年发动近1000名志愿者常态化开展“烟蒂不落地、城市更美丽”志愿服务活动和“烟头换积分”活动,营造良好控烟氛围。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