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未成年人禁烟防线。近年来,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城厢区烟草专卖局多次开展“同心同行,守护成长——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专项活动。
1、联合专项检查
荔城区检察院联合城厢区烟草专卖局开展联合检查时发现,校园周边个别店铺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情况,对店铺销售人员进行约谈,并对其相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
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专项检查
2、送法进校园
荔城区检察院与城厢区烟草专卖局共同为中山中学八年级的学生上了一堂法治课。课上,城厢区烟草专卖局围绕电子烟发展现状及其危害、国内外电子烟监管形势、国家出台的管控政策,引导同学们爱护身体健康,主动拒绝和远离电子烟。荔城区检察院结合典型案例,进一步讲解青少年吸食电子烟可能带来的法律危害后果,引导青少年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杜绝不良行为习惯。
3、完善制度建设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能动履职,荔城区检察院与城厢区烟草专卖局等部门签署了《电子烟市场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明确了联合工作事项和职责分工,进一步确保电子烟危害宣传教育到位、学校周边预防保护到位、电子烟市场监管检查到位,为有效预防和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违法行为奠定良好基础。
4、创新联动学习
荔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应邀到城厢区烟草专卖局就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等问题进行专题普法授课,这是“检察+烟草”共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线的又一次有益探索。
检察官提醒
❖未成年人应自觉抵制诱惑,主动远离烟侵害,做到不吸食、不分享、不买卖烟(含电子烟)。学校和家长应了解未成年人是否有接触烟的动态,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生活习惯变化,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社会公众发现校园周边有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的线索,可以拨打12313、12309进行举报,检察机关将进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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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履行未成人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持续跟踪检查校园周边烟草制品(含电子烟)销售情况,共筑守护未成年人清朗健康的成长环境。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