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铁拳行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4月25日,记者获悉行动期间查获了市中小蒸汽贸易经销商行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
根据通报,2021年12月20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市中区烟草专卖局案件线索移送函,称市中区小蒸汽贸易经销商行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该局执法人员会同济南市市中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经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该商行于2021年12月16日向未成年人销售了某牌电子烟杆1支、某牌雾化弹3颗。该商行销售上述电子烟的销售收入为367元,获利172元。
该商行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构成了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商行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2元,并予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前,电子烟风潮向未成年人群体不断渗透,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处罚旨在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贯彻落实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是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烟草专卖局的一次成功配合。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将汇聚执法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同为未成年人远离烟草构筑“防火墙”。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