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打造校园周边“无烟”环境,9月8日,湖北省黄石市检察院、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联合行动,针对学校周边“红线”内是否存在销售香烟及电子烟的店铺、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及电子烟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黄石一中、三中、十五中、十四中、七中以及湖北城市职业学校、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周边的超市、便利店、副食店等查访,依法查看了经营者是否存在违规售烟的情况,是否按规定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等标识。
此次检查,发现学校周边有部分商户未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或标识损毁、被遮挡等情况,部分商户存在违规销售香烟的行为,针对上述情况,检察官现场对商户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规定。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要求商户立即整改,商户在检查组的监督下重新在醒目位置张贴了标识。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查处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回头看”,继续跟进违规销售香烟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加大对未成年人禁烟保护的监管力度。同时加强部门联络协作,积极探索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推动检察监督、执法监管、社会监督形成合力,切断未成年人获取烟草制品途径,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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