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最严控烟令”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修正案贯彻实施已4周年,成效明显,但仍有一些烟民和场所对控烟条例置若罔闻。
案情介绍
媒体报道吸烟乱象
2020年4月某晚,上海闵行卫健委从上海新闻综合频道获悉:某某古玩城地下一层商铺出现控烟管理问题。该古玩城是辖区较大的古玩花卉市场,人流众多。
“某某古玩城” 工商注册名称:上海某有限公司
卫监部门火速查处
次日,闵行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立即对涉事场所开展全面检查,检查发现该场所地下一层未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电话;在地下一层过道、转角处查见若干烟蒂;在二层办公区域、市场管理人员办公室内均查见设有烟具。经调查,当事人在禁止吸烟的场所未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未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电话,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未履行禁烟义务。
案件评析
自2017年3月1日修改后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起,上海的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的,可处以2000元-3万元罚款;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可处以50元-200元罚款。自条例实施以来,卫生监督部门对于辖区内商场、写字楼、医院等人群密集的室内控烟场所每年多次开展控烟专项执法行动,强化控烟法规落实。虽然各类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工作已得到显著改善,但个人及场所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
由于控烟违法行为具有发生的时效性短,随机性强等特点,导致执法部门在监管过程中直接获取违法证据难度较大,因此,相当一部分控烟场所控烟管理工作比较松散,本案例中被罚市场在2019年就因未履行禁烟义务等问题被罚2500元,此次属于“再犯”和“顶风作案”,本案经过媒体报道之后,社会影响巨大,因此被处罚三万元。
对于辖区控烟管理,一是要首先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频次,通过高频次的监督检查,規范制约控烟场所严格遵守条例要求。二是执法行动中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以便及时取证固定证据。三是坚持宣传教育,督促控烟单位加强自我管理,引导市民养成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习惯。
复查后
提示建议
健康呼吸是每一个人的权利,创建无烟环境可以充分保护人们免受二手烟危害,共享健康生活。
01不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
02戒烟或者减少吸烟量,戒烟热线12320;
03直接要求吸烟者停止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
04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或服务人员应当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05若吸烟者不听劝阻或禁烟场所经营管理者无动于衷,拨打12345热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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