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我国于2005年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由此启动了中国控制烟草的群众运动。这些年,我国的控烟工作有了长足进步,特别是广大群众对烟草危害认识有了大幅度提高。国家层面在烟草流行监测、专项调查、社会宣传、烟草税收改革、控烟政策和法律制定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许多省(区、市)采取了相应的控烟行动,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立法机构起草了公共场所控烟地方性法规并深入实施。医务人员在控烟的宣传、戒烟门诊的设立、无烟公共场所监督方面做了很多努力,成为控烟的重要力量。
但客观地讲,我国依然是烟草生产和消费第一大国。烟草造成的疾病负担十分沉重,烟草相关疾病如心脑血管病、肺癌等严重威胁着国民的身体健康。相对于烟草控制得较好的国家,我国控烟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在这方面,医务人员应做好表率,持续发力,投入到控烟工作中。
首先,医务人员要深刻认识烟草的健康危害。当前,很多医务人员加入了控烟科普,但也有不少人对烟草危害的认识不足,甚至比较肤浅。医学科学界尚缺乏针对烟草控制和烟草危害的科研,烟草控制缺乏过硬的数据支撑。这提示,需加大对医务人员的控烟宣教,同时鼓励和带动更多医务人员在烟草危害相关医学教育、科学研究、国际合作等方面努力贡献。
其次,医务人员应成为戒烟的榜样。我国医务人员群体中仍有相当数量的吸烟者,这会对患者和公众产生不良的示范效应。对医务人员而言,如果暂时戒不掉,也应做到在公共场所不吸烟,在患者、少儿面前不吸烟。无论是工作于医疗机构还是卫生机构,也不论身处大医院还是小诊所,医务人员都应以身作则,坚决拒绝烟草制品。
再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主动提供戒烟服务,特别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医疗机构要开设戒烟门诊。医疗机构管理者要认识到戒烟及戒烟门诊设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推动戒烟门诊的设立和宣传。这也是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最后,卫生监督部门应承担起控烟的监督执法重任。当前,卫生监督体制正处在改革关键期,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承担起当地控烟执法工作。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大城市已经在烟草控制卫生监督执法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希望中西部省份和中小城市也积极行动起来,将控烟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作者系暨南大学教授、中华预防医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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