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湖北省浠水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烟草专卖局在城区学校周边商户、门店开展违法销售香烟专项联合检查,禁止商户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制品行为,保护未成年身心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烟草专卖法》规定,学校周边30米范围内商铺、门店不得有销售烟草制品以及向学生销售香烟行为。
检查人员先后来到县理工中专、县实验中学、县一中,对校园周边多家商铺是否存在销售香烟产品,是否向在校学生销售香烟等行为进行了检查,在商铺、门店显眼处张贴宣传资料,向商户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法律法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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