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对5家社区团购做出处罚后,国家再对社区团购出手!
5月27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十荟团”运营主体)处以150万元人民币顶格罚款,并责令“十荟团”平台江苏区域停业整顿3日。
据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互联网平台利用资金、流量优势进军社区团购,以补贴低价形式争夺市场,损害了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十荟团”因不正当价格行为被顶格罚款已非首次。3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对“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等社区团购平台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督促企业积极整改。
近期,根据价格监测及举报线索,发现“十荟团”虽声称积极整改,但在部分地区的业务仍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对其涉嫌低价倾销、价格欺诈行为再次立案调查。
图来源:经济日报
经查,“十荟团”为了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如3月11日销售“库尔勒小香梨 250g”,进货成本3.89元,销售价格0.99元,实际销售2万多份;4月7日销售“蓝天三晶加碘精制食用盐500g”,进货成本0.57元,销售价格0.1元,当日销售11万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同时,“十荟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如2021年4月29日秒杀销售“黑芝麻糊65g”,标示“¥1.45,直降3.05元”,经查,该商品原价为1.36元;2021年4月29日销售“白玉丝瓜”,标价4.99元,划线价8.88元,经查,“十荟团”采用划线价形式进行价格比较,未准确标明划线价格的含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称,鉴于其“违法行为严重”“社会影响较大”“屡查屡犯”等法定从重情形,在依法予以顶格罚款的基础上,责令其“江苏区域停业整顿3日”。“这是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首次开出比单纯罚款更高的‘罚单’,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重拳治乱的决心。”
图来源:新华社
5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还召开相关企业提醒告诫会,当面向“十荟团”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所有参会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能无视法律法规,必须合规经营。不能无视商业道德,必须严格自律。不能无视监管要求,必须全面整改。再发现屡查屡犯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从重处罚。
近年来,各大互联网巨头挤入社区团购赛道,利用平台和资金优势高调入局,不惜砸钱抢占用户市场,以超低价格吸引消费者注册会员下单。社区团购利用“严重”扰乱了市场,收到多方投诉,因此受到市场监管总局的关注。
12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组织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强调,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严格遵守“九个不得”,包括不得通过低价倾销、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方式滥用自主定价权,不得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排除、限制竞争等。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美团、拼多多、滴滴等6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参加。
今年3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食享会等5家社区团购企业不正当价格行为分别作出顶格罚款,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34家互联网企业行政指导会,明确要求各互联网企业在1个月内全面自查、逐项整改。
5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十荟团”不正当价格行为再次作出行政处罚,并就此事发文称,该局坚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重要部署,及时遏制社区团购市场竞争乱象。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对社区团购市场竞争状况保持高度关注,保持监管执法力度不放松,坚决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市场监管总局称,将继续对社区团购市场竞争状况保持高度关注,保持监管执法力度不放松,坚决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同时也郑重提醒其他相关企业,创新无止境,经营有红线。一定要敬畏法律、遵循监管,自觉守法依规经营,自觉维护经营秩序。千万不要想当然地以为交了罚款就买到了“护身符”,这样的“护身符”靠不住。
互联网企业有资本、流量、规模优势,希望能够自觉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把更多精力放在技术创新上,放在产品和服务的开发上,放在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合作共赢上,放在给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消费体验上,共同促进平台经济行稳致远、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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