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户潘先生经营着一家烟酒店,因为店里的烟草证即将到期,潘先生便到当地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手续,没想到被当地烟草专卖局依法不予延续!
自己明明是个诚信零售户,一直以来都守法经营,潘先生左思右想也不知道原因出在哪里?
原来......前段时间,潘先生想把更多的心思花在店铺上,方便做生意,于是便把“家”安在了店内的阁楼里~
而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经营场所不再与住所相独立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予延续。
由于潘先生的店铺经过改造后,不再符合经营场所应与住所相独立的条件,因此,当地烟草专卖局决定不予延续,符合相关规定!
所以,各位卷烟零售户要注意了,一定要把经营场所和住所独立开来,不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到期以后是不能延续的!
除此之外,《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同样不予延续↓↓↓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幼儿园周围;
(三)经营主体发生变化的;
(四)不再具备固定经营场所的;
(五)经营场所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其既不符合取得许可时也不符合申请延续时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要求的;
(六)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卷烟20万支以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九)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十)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以上十多种情形,是不予延续烟草证的!如果各位零售户办理烟草证延续频繁被拒,一直办不下来,很有可能就是上面的某个原因造成的,大家可以联系当地烟草局,弄清楚具体原因,再想办法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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