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零售户日常经营,经常要面对各项烟草执法检查,如果是守法合规经营的,当然不怕检查。但如果是假冒的执法人员,则有可能给您带来经济损失。很多刚取得烟草证的老板还不太了解,下面带您看看真正的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进店检查时,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1、检查卷烟真伪、经营票据等
依据《专卖法》第四十六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案件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
2)检查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依法对违法生产或者经营的烟草专卖品进行处理;
3)查阅、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2、检查卷烟制品运输环节
依据《专卖法》第四十七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活动进行检查、处理。
这个有关部门可以是公安交通、工商税务等等。
3、可以保存违法证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以上,就是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进店检查时,可以行使的职权。如遇到超越以上职权的检查要求,可联系当地烟草部门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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