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认真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树立正气充盈的用人风气,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严格选人用人。师宗县局党委按照“政治生态”整改要求及干部轮岗规定,平级调整交流干部11人次(其中正股平级调整2人次,副股调整交流9人次)。今年师宗县局党委提拔股级干部7人(其中正股2人,副股5人),提拔使用的7名干部,全部按照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共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民主推荐方式选拔任用。县局纪委实施全过程监督,有效防止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原则、程序和纪律现象的发生。一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没有出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现象;没有超职数配备干部,也没有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现象;没有接到群众举报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
把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尺。把敢于担当、奋发有为作为衡量干部的重要标准,坚持干部必要台阶递进式培养历练。运用日常考察和专项考察相结合方式,将干部考察的功夫下在平时,将了解干部的工作放在日常。将百舸争流、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考核等数据和日常工作考察、创新工作考察、特别是党委重点督办工作的跟踪考察等各种各样分散的信息进行有效整合,相互论证、综合研判。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到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考察、管理监督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实施办法》。
注重从源头出发,抓好民主推荐工作,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的基础环节,注重听取群众意见。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把干部的党性原则、思想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严格把关。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修订并完善了县局股级干部选拔实施办法,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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