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都市快报》8月27日报道:“袁胖私房菜”杭州建国南路店老板和老婆遇到了麻烦事。8月25日傍晚,有130万粉丝的“大V”袁先生在自己的微博上发文,讲述自己在店里吃饭时的经历。
微博一出,对饭店老板夫妻俩造成了很大影响。一些网友把网上推荐菜第一的红烧肉改成“二手烟刺身”,把第二的菜品图片换掉,改成“猪头二手烟”。还有人来加老板微信,备注“我去你们店吃饭吸烟可以吗?”。还有人打电话来骂店铺老板的,店铺老板半夜接了六七个陌生电话。
店铺老板说,他也是看了手机上有朋友转发的截图,才知道袁先生把事情发到网上了。
虽然饭店老板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说:“他发的内容属实,一些评论批评了我们的店,我虽然有委屈但只能受着,毕竟这事我们管理不规范,不对在先。”
但是没想到事情闹得这么大,因此饭店老板给袁先生发了私信道歉。袁先生接受了道歉,又在微博上发了一条,最后祝他们家生意更好。
——以上内容整理自澎湃新闻,原题《食客抽烟不制止,杭州一餐馆遭微博大V曝光:道歉,全面禁烟》。
这件事情虽然因为袁先生和饭店老板的互相谅解得到了一个看似很好的结局。但是细想下事件经过还是有些令人不痛快,这里面有几个问题:
首先,这件事情到底该由谁负责。这个事件的参与方包括当时因为不好意思劝说吸烟者而造成监管失利的饭店老板,包括被二手烟影响而出手制止但是反而受伤的袁先生。应该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导火索,就是在店铺里吸烟的那群人。
他们自己在公共场所吸烟本身就已经很不对了,在他人礼貌制止之后竟然用很粗鄙的态度和行为回应。不在有禁烟标志的场所吸烟,是文明吸烟的底线,影响到他人时,尽快停止吸烟更是文明吸烟的体现。而此次事件的这一方,不仅没有做到,反而是言语粗陋,大打出手,与文明吸烟的氛围十分不协调。有错在先,大打出手的人,到底该不该罚,到底该不该负责?
第二,假如袁先生不是大V,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是不是在受伤之后,也只是忍气吞声,然后也没有饭店老板的道歉短信,更没有人去追究?未履行控烟职责的经营者的息事宁人,劝阻吸烟的人忍气吞声,公共场合吸烟的人倒没受到任何影响。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真的能做到吗?
第三,事件已经过去,还有没有人来追究责任?2019年1月1日起,《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施行,杭州全面加大“禁烟”力度。对场所经营者和吸烟的个人都有规定:
相关规定
第十条规定:禁烟和限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对区域内吸烟者劝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区域;对不听劝阻者,报告有关控烟监管部门处理。
个人违反“控烟令”,由有关控烟监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控烟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未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或者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标识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那么,事件虽然已经告一段落,但是既然事件发生了,也有现场视频的证据,这事还有没有人去追究,店铺老板和公共场所抽烟的人应不应该受到相应处罚。假如任由事情就这样过去,其他人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抽烟了,因为“没人管得了”。又或者,下次见到有人在公共场所吸烟,还有人敢站起来说话吗?
假如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会怎么做?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