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ECigIntelligence网站报道编译 近日,随着政府对电子烟公共咨询回应及其费用协商的公布,英国的电子烟法规已日趋清晰。
虽然理论上仍然会有变化,不过卫生部在已结束的咨询中的声明里称,在欧盟《烟草产品指令》(TPD)规定的2017年5月20日的最后期限前,政府更青睐于对电子烟采取宽松政策。
卫生部的主要观点如下:
2017年5月20日前,不符合欧盟《烟草产品指令》规定的电子烟产品仍然可以销售。
英国政府认为,禁止外国公司跨境销售电子烟产品并不合理,并承认电子烟的国际销售比传统卷烟的销售更为重要。因此,英国消费者可继续购买到外国公司跨境销售的电子烟产品。
但是,来自其它国家的供应商有义务在英国政府注册,并指定专人负责核实其产品是否符合英国法规。英国国内的邮购销售并不受此规定限制。
不含尼古丁的电子烟液不受新法规的影响,仍继续遵循《通用产品安全条例》。
电子烟和烟液填充器上必须含有警示语“本产品含有高度上瘾的物质——尼古丁”,不需含有“不推荐非吸烟者使用”的警示语,政府原本希望两句都能够用上。
卫生部提供的两点原因是:一、较短的句子更适合小型填充瓶;二、避免产生任何可能的混乱,使用此产品的戒烟者可能将自己视为非吸烟者,政府不希望看到他们再次开始吸烟。
英国卫生国务大臣表示,卫生部将有权力禁止销售电子烟及烟液填充器,如果认为电子烟产品严重威胁公众健康,他们有权力要求其生产商和供应商召回产品。
电子烟业务不需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任何“不利信息”。不过,他们有义务向政府报告类似事件。
欧盟《烟草产品指令》引入到英国法律后,立法机构将沿用该指令对“电子烟”和“烟液填充器”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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