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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销售卷烟被判刑

2013年04月17日 来源:《永康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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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永康日报》报道  近日,4名互联网涉烟罪犯被永康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至此,“5·10”重大互联网销售卷烟案成功告结。此案共捣毁卷烟窝点4个,查获涉案电脑3台,涉案卷烟15000多条,销售金额达100多万元。

  据罪犯章某、倪某交代,他们在某网站注册了一个用户名,利用互联网搭起的交易平台,根据客户需要,以“土特产”的名义向广西籍罪犯梁某、梁某某购买大量的违法卷烟,销售给本地工厂食堂、建筑工地、副食品批发部等地,以牟取暴利。下一步,市烟草局将继续加大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维护我市正常的卷烟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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