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含有烟草内容,未成年人谢绝访问

烟业智汇

零售户在线

微薰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零售户平台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兰州:针对商品滥用“特供”标签工商人员启动专项检查

2012年10月30日 来源:每日甘肃网 作者:张云 杨寅
A+ A

烟草在线据每日甘肃网报道  近日,兰州市工商局高新分局新建区工商所在辖区范围内启动商品滥用“特供”“专供”标识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清理整顿行动重点整治包括:白酒、葡萄酒、啤酒、茶、食用油、乳制品、饮料、香烟、水果、大米等日用消费品及上述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大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批发零售市场、烟酒销售店、宾馆饭店等销售场所。该工商所将集中清理假借“特供”“专供”或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利用与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专用”或类似内容;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的商品;含有“特供”“专供”等其他已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内容等。

  《广告法》明文规定广告中禁止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但市场上“专供”产品还是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专供”产品就是利用“国家机关”这一概念打了擦边球。兰州市工商局高新分局新建区工商所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看到这类广告时,很容易联想到国家机关,并认为厂家与国家机关有合作,产品质量一定值得信赖。因此,“专供”产品吸引了更多的消费者放心购买,生产者和经营者获得了更多利润。

 

热文榜

更多

视频

更多

专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