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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积分卡是优惠还是“鸡肋”

2012年01月05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石家庄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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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石家庄日报》报道

  事件回放

  近日,家住石家庄市的陈先生到某超市购物时被告知,超市会员积分卡年底将要清零,顾客可以将积分兑换成物品。陈先生的会员卡里有300多积分,为了避免造成损失,他当即拿着会员卡前往积分兑换处兑换。“我看到超市给出的兑换物品都是不需要的,但是如果不兑换,积分就白白被清零了,无奈之下,我只得随意挑了一件。”陈先生说,他现在觉得这积分卡就像是“鸡肋”,弃之可惜,用之实在没多大意思。

  律师说法

  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马倍战律师说,如果商场发放的积分卡上面写有清零提示或者使用只限一年,已经告知消费者的话,这就已经形成了一种协议,证明双方都是自愿的。如果没有告知或者没有特别说明的话,这就属于一种格式合同,按规定,格式合同是以消费者的解释为准的;有些积分卡上写了使用期限,但只是限定这张卡超过规定时间不能再使用,卡内积分没有说明不能用。而消费者只要消费了就已经与商场形成了一个对等业务,从这个角度来说,商场这种清零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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