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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人情烟”,从你我做起

2013年05月17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柯欣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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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不久前,在一个周末的早晨,好友阿芬登门了。阿芬进门便神秘兮兮地说:“柯,最近得了几天烟,你帮我看看价值多少钱?”阿芬从装在随身挎包里的一个黑色塑料袋拿出三条包装完整的真龙(海韵),小心翼翼地递给我。

  我仔细查看了这几条真龙(海韵)的喷码,得知这几条烟都是从我们本地的。“这个是广西出产的真龙(海韵),零售指导价500元一条。”

  阿芬略迟疑了一下,把我拉到沙发上坐着,小声地说:“你在烟草局上班,你看我爱人不抽烟,这几条烟共值一千多块钱呢,不如你想法子帮我便宜点卖掉吧,帮搞定我请你吃饭,如何?”

  此时,作为一名烟草行业的员工,我非常清楚这样做的后果,虽然一边是好友的期盼,一边是行业的规定,但我决不能因为个人小利益而破坏国家大利益。

  于是,我坚定地说:“阿芬,不是我不帮你,烟草行业规定员工不能串货,这样会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阿芬没料到我会拒绝,有点不高兴地说:“就这几条烟,还扯到什么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不肯帮就算了!你给那些卷烟商户卖,他们赚的差价更多,谁那么傻有钱都不想赚呀!”

  我正色道:“往小处考虑就是个人几条烟的利益,往大方向考虑,假如人人收到的送礼烟都如此回收再二次销售,那么国家的税收严重流失,而且很容易给不法分子钻空子,假烟、诈骗等现象会泛滥,消费者利益也得不到保障了。”

  最后阿芬黑着脸,临走前丢了一句话:“有钱都不赚,真扫兴!”

  拒绝“人情烟”,不但是卷烟零售户的责任,更是烟草员工的义务。要先从自身做起,才能保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才能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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