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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烟摊牵出2000万特大假烟案 美少妇竟是"老大"

2013年03月05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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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广西新闻网报道  2月26日,安徽省灵泉县籍方丽丽(女,化名)、广西南宁市张某(女)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凤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至此,遍布在广西区内10多个县市的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的特大销售假烟案告破。

  小烟滩牵出特大贩卖假烟网络

  2012年11月15日,根据群众举报,凤山县烟草专卖局稽查执法人员来到县城区东棚路的一个小烟摊检查,当场发现5条“芙蓉”牌假冒伪劣香烟。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证实一批假烟已经流入凤山县市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烟草部门向凤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通报案情。该县公安局即会同烟草部门联合出击,开展打击贩卖假烟行动。

  经10多天的调查,民警发现该案涉案人员众多,贩卖假烟区域广,涉及南宁、百色、崇左、河池等地市,涉案金额巨大,团伙成员身份复杂,遍布区内外,行踪诡异,案件一时难以侦破。

  32岁美少妇是贩卖假烟“老大”

  鉴于案情重大、复杂,涉案人员多,区域广,侦破难度大。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接报后,指示河池警方全力侦破,维护社会经济正常秩序。

  为侦破此案,2012年12月,凤山县公安局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情,并从经侦、禁毒、刑侦、治安、法制等部门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河池市、县烟草部门也成立专案调查组,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

  2013年1月初,专案组民警及烟草执法人员,奔赴广东、南宁、百色等地,循线追踪,夜以继日深入调查。

  经过10多天的艰苦侦查,民警发现,主要犯罪嫌疑人竟然是一个年仅32岁的美貌少妇方丽丽。

  民警进一步侦查得知,方丽丽的下线有张某、黄某、覃某、梁某等多名不法分子,至此,该犯罪团伙成员全部浮出水面。

  利剑出鞘斩断贩卖假烟“黑手”

  2013年1月16日,侦查员获知一重要线索,犯罪嫌疑人方丽丽将于17日中午到南宁市物流公司接货。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抓捕时机成熟了。

  1月16日晚,凤山县公安局30名民警从凤山县连夜赶赴南宁市,择机实施抓捕。

  1月17日13时30分,在南宁市警方及烟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40余名民警兵分六路,迅速出击,对正在接货的方丽丽等6名犯罪嫌疑人同时实施抓捕。经过半个小时的战斗,专案组民警分别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华西路、华强路等地,将犯罪嫌疑人方丽丽、张某、黄某、覃某、梁某等人抓获归案,捣毁窝藏假烟窝点7个,现场缴获尚未销售的假烟4500余条,价值60万余元。

  民警在对犯罪嫌疑人住所及仓库进行搜查时,查获包装假烟工具、销售账本及运输假烟的物流单据一批。

  零口供 团伙“大姐”照样被捕

  经侦查得知,2011年11月以来,方丽丽通过网络从广东省低价购买“中华”、“芙蓉王”、“真龙”等多个品牌的假冒伪劣卷烟,然后通过物流公司发货,货到南宁市后即随机通知不固定的货车司机将假烟拉到其在多处小区租用的仓库内收藏。

  为躲避执法人员追踪,方丽丽对上家通过无记名汇款方式汇出货款,对下家则采用收取现金等方式收款。在进行分销假烟时,方丽丽随机雇请摩托车作为运货工具,在中午和深夜等时间段送给其下线张某、黄某、覃某、梁某等人。张某等人又将伪劣香烟批发给南宁市区、河池、百色、北海等地的商贩,从中牟取暴利,短短一年多时间里,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落网后,张某、黄某、覃某、梁某等人如实供认了贩卖假烟的违法犯罪事实,但被团伙成员称为“大姐”的方丽丽却闭口不说,以为公安机关没有掌握她的犯罪证据,拒不承认贩卖假烟,以“零口供”对抗民警。让方丽丽没想到的是,公安民警通过缜密侦查,掌握了她贩卖假烟的完整证据链,检察机关遂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黄某、覃某、梁某等人作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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