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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香烟牵出了20多起盗窃案

2012年11月12日 来源:中国青田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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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中国青田网报道  

  显露端倪

  10月中旬,船寮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村庄巡逻时,有一个村民向他们反映说,最近村里出现了一个外地人,那人说是到这里找工做,但没见他打过工,却发现他抽着万宝路,希望民警好好查查,这个人可能有问题。

  根据该村民所提供的线索,民警在该男子经常出没的地方守候。一天后,民警逮到了该男子,经现场盘问,发现其身上疑点较多,并在他身上查出了村民所说的“洋烟”。于是,民警将他“请”到了派出所。

  盘问案情

  在“请”到此人后,民警决定从其身上携带的“洋烟”开始调查。

  民警:“你身上所带香烟是何品牌的?是从何处购买的?”

  男子:“是香烟,是在小店买来的。”

  “你抽此烟有多长时间了?该烟一包多少钱?”民警步步紧逼。

  “我抽此烟有一段时间,因为价格便宜。”男子心虚地回答。

  民警见其答非所问开始露出马脚,就对他说:“既然你说你的香烟价格便宜,也知道是从哪里买来的,那就请你带我们也去买几包?”

  男子见民警让他带路去买烟,顿时脸上冒汗。但是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该男子硬着头皮带着民警去买香烟。他带民警到船寮镇上转了一大圈,先是说在公路边的小店买的,后又说在菜场边的小店买来的……民警明知男子在表演,但为了能揭开“洋烟”的秘密,耐着性子陪他一家一家找买烟的小店。

  半天时间过去了,船寮镇几乎也走遍了,男子见民警盯着不放,知道自己难过此关,就对民警说:“烟是什么牌子我不知道。烟我偷来的。”

  民警见男子开口了,便重新将他带到办案区,让他详细交代自己作案的经过。

  还原真相

  这名男子叫郭香(化名),贵州人。2008年9月,他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1年10月17日,又因盗窃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今年8月份才刑满出狱。

  出狱后,郭香又到了青田,白天,他在县城街道闲逛,夜里就到网吧过夜。这样过了十几天后,他身上的钱快用光了,于是他凭着自己对县城地形熟,又有一手爬墙翻窗的“本事”,于是做起了夜间行盗的“蜘蛛人”。

  9月初的一天夜里,郭香逛到鹤城镇少年宫路一家美容院附近时,见楼上一户人家临街的窗户开着,就凭借着灯箱广告牌等物,轻松地从一楼爬到二楼那户人家的临街窗边,从窗户进入该居民的家中。在房中有人的情况下,他悄悄地在房间里找到了40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然后原路返回逃离现场。

  为了更好地隐蔽自己,郭香白天就离开了鹤城,来到船寮潜伏,夜里再到鹤城做“蜘蛛人”行盗。

  之后,短短一个多月里,郭香采取爬墙入室的方法先后在鹤城镇新大街、新建岭、鹤城东路、塔山路、大街、少年宫路等地连续作案20多起,盗窃现金、电脑、相机、金手饰、香烟等物,价值近十万元。

  寻找失主

  郭香交代了自己作案经过后,民警押着他到县城寻找被偷盗的失主。

  10月19日,民警押着郭香来到鹤城镇新建岭一户失主家时。当失主见民警押着一个戴手铐的人到他家时,他感到很惊讶。当民警问他家是否有东西被偷时?失主还说没有。民警押着郭香找到了盗窃现场,经他现场一说,失主才发现,自己孩子出国时存放在柜子里的包不见了。这下失主可惊慌了,一个劲地追问郭香被偷的东西在哪里?民警一问才知,原来被偷的包是失主的子女出国前存放在他那里的,里面除了有关生意上来往的账目外,还有五六本银行存折,大约有50多万元。钱虽然取不出来,但补办手续却十分麻烦,要等子女从国外回来才能办。见失主寻物心切,民警押着郭香找到了被他丢弃的存折等物。

  就这样,民警押着郭香到现场寻找辨认,找出了因失主没有发现或怕麻烦没有报案而“失踪”的案件10多起。

  现犯罪嫌疑人郭香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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