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我们做任何事情,都应该要把握好一个“度”!否则,好事能办成坏事,小事能闹成大事,没事甚至也能出事……
这不!一个年仅12岁的小女孩兰兰(化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一家超市内偷偷拿了两个发夹和三颗糖放进口袋走出超市。随后,未付款的小兰被超市员工抓住并被挂上“小偷”的牌子捆绑在电线杆上示众。小兰的家人认为超市的行为侵犯了小兰的权利,将超市告上法庭。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中判令超市老板及两名员工赔偿被侵权女孩医疗费用和精神抚慰金,并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在案发超市和被侵权女孩就读的学校门口张贴道歉声明7天。
作为我们零售客户,开店经营难免会遇到“顺手牵羊”者。但是,我认为在这种事情上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对待。在处理小兰的问题上,超市方显然处理不当甚至有违法行为,法院的判决是公平公正的。对于犯错误的未成年人,应以教育为主,不可伤害孩子的身心健康;对于初犯者,尤其是一些熟悉的老顾客,我们更应讲究策略,注意处理方法,通常情况下“点到为止”即可。
曾经有一位老顾客趁我忙得不可开交时顺手偷走一条毛巾。我发现后并没有声张,而是提出让他做到心中有数。当时我觉得,一条毛巾也值不了多少钱,就当送给老顾客的纪念品吧!如今,他仍然时常光顾我的商店,一直规规矩矩,再也没顺手“牵”过东西。在他心里,或许还比较感激我,因为我照顾到他的面子,没让他当众出丑。
听一位同行说,有一次他店里来了个女顾客,看上去很有钱的样子,却趁人不注意往自己衣服里藏小商品!随后,她又买了一些别的商品。她偷的那个小商品的价钱是7.8元,算账时我这位同行把这个价钱也算到了总价里,自知理亏的她只能“忍痛”买下。
当然,对于那些“顺手牵羊”的惯犯或者会给我们带来重大损失的不法分子,我们必须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不法分子交给有关执法部门严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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