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民生快报报道 春节将至,精明的商家纷纷抓住商机,推出各种优惠促销活动。笔者提醒商家,在促销时要采用合适的方式,安全措施要到位,避免现场秩序混乱导致顾客受到人身伤害。
现象
元旦假期,在上海五角场一家超市,写有最新折扣内容的红色大幅海报贴在商场外墙上,欢快的拜年歌声不绝于耳。超市内设立了专门的年货选购区,糖果、饼干、腊味制品、海味干货等柜台成为人们驻足的重点区域。卖场内顾客摩肩接踵,想走快点都难,时不时还有购物车撞在一起。忽然,超市广播里喊出:“食品区洋葱土豆便宜卖了,先到先得,数量不多!”有几位50多岁的阿姨闻声而动,立刻从人缝中挤过,朝蔬菜区跑去。蔬菜区顿时热闹起来。一位正在买菜的瘦老伯被几位飞奔而至的胖阿姨一把推开,就再也挤不进去了,只好苦笑着离开。
这样火爆的场景在各处商场超市屡见不鲜,记者走访了上海闸北、虹口等地的几家超市,混乱的场面同样存在,但超市方面对这种异常火爆的场面无任何应对措施。一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不仅受伤顾客要遭罪,超市也要承担责任。
家住闵行区的陆老伯今年80多岁,前些日子他听说一家超市在搞鸡蛋促销后,一早便去排队。超市开门时,顾客蜂拥而上,挤在人群中的陆老伯被撞倒在地,造成左股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法院审理认为,该超市在举行促销活动时,未保证正常购买秩序,致使陆老伯受伤,遂判决超市赔偿3.5万元。
点评
因促销便宜大米、食用油、果蔬等,导致顾客抢购受伤的纠纷时有发生,一般法院都会判决促销活动组织方承担主要责任。早在2007年11月,商务部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规范零售企业的促销活动,不组织容易造成交通拥堵、人身伤害、秩序混乱的限时限量促销,消除安全隐患。
现在许多商家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觉得促销期间发生事故的概率很低,促销时几乎没有安全防范措施。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有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义务导致公民身体受到伤害,经营者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工商部门不仅要对商品质量等展开检查,也应将消除购物安全隐患作为一项工作内容,让大家舒心、愉快地购物。
此外,顾客自己也要有安全意识,特别拥挤的场合尽量少去,购物时应注意举止文明,以免伤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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