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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假烟,客户应及时通知烟草执法部门

2012年09月18日 来源:《贵州商报》 作者:兰荣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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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贵州商报》报道 

  事件回放:近日,熊先生致电消费维权站维权专线6624315反映,称在贵阳市红岩路一烟酒店购买了4包香烟,抽起来感觉味道有些异样,怀疑该烟酒店销售的是假烟。南明区烟草专卖局执法大队对该店进行了检查,认定该店涉嫌销售假冒香烟,并勒令该店把货款退还给熊先生。  

  熊先生认为:按照相关法规,商家既然承认销售假烟,就应该按照“假一赔十”赔偿给消费者。

  该烟酒店:不同意熊先生的赔偿要求。

  执法部门:发现该店未取得烟草专卖的许可证,向该店下达了《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经辨认,熊先生所剩的五包烟中三包涉嫌假冒;勒令把货款退还给消费者;将依法把扣留的4包香烟进行送检,如查实该店确实所销售的为假冒香烟,将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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