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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控烟取证难 无经费预算 场所责任被忽略

2014年03月20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南方日报》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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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南方日报》报道  “目前控烟极少进行‘场所应承担劝阻义务’的宣传,导致公众过度夸大政府作用。”继前日广东省深圳市控烟办公布首个执法周共开出87张罚单后,各执法部门18日齐聚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控烟条例监督及实施情况阶段性汇报会,并提出“无经费预算、取证难、场所责任被忽略”三大执法困难。

  难题1 无控烟经费预算多部门哭“穷

  从首个集中执法周看,各执法部门仍是以宣传和劝阻为主,使控烟宣传活动和培训以及宣传资料、海报、警示标识等消耗较多。而这一支出18日引发多部门现场哭“穷”。

  以深圳市市场监督局为例,该局称其分管范围仅餐饮服务场所就有近6万家,尽管已从市卫计委领取了各类控烟宣传材料约7万份,但实际上根本无法满足需要。“市控烟办要求不足部分自行印制,而新的财政预算制度实行项目制,不在项目库里的不纳入预算。控烟条例是新增工作,不包含在我们今年的财政预算项目库中,根本没有财政预算,如果在今年申请控烟经费则会在财政绩效审核中被扣分。”

  该局与会负责人直言,由于缺乏经费支持,该局无法购买相关执法记录仪等装备,执法人员加班的午餐费也无法解决,连最基本的控烟宣传材料如宣传海报、传单、折页等宣传材料都无法印制。

  在一周时间里监督了518个场所、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的市公安局,也提出控烟预算缺失的问题。而深圳市食安局从其他经费里调剂了19万元经费印制约51万份禁烟制度、警示标识及警示牌向全市餐饮单位发放。

  难题2 对个体吸烟行为认定存在争议

  “如何取证”问题自控烟条例修订以来便一直存疑,而“执法取证难”18日再次成为困扰部门的难题。“吸烟行为具有时效性,除非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并拍摄到照片或者录影,否则对个体的吸烟行为认定存在争议。执法人员根据投诉赶到现场核查时,证据可能已经灭失了,当事人也可能已经离开,场所是否履行控烟义务由于没有现场证据也无法认定。”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还提到“个体控烟行政处罚难”。由于大部分参与执法的部门没有查看身份证及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而对不配合的吸烟个体处罚200元或500元必须走一般程序。“一般程序无法现场一步到位地下达处罚决定书,当事人现场不配合出示身份证,或者违法主体不到执法部门配合处理,都将导致控烟处罚无法进行。甚至有部分吸烟个人无所谓或者存在对抗情绪,都导致执法难以开展。”

  深圳市控烟办的数据显示,首个执法周,六大执法部门在对9507家场所进行控烟执法行动时,对违规吸烟的民开出的87张罚单全部是罚款50元,市公安局方面则提出另一问题,即目前控烟个人诚信系统尚未建立起来,即便开出较大数额的单笔罚单,届时当事人不按时缴纳怎么办?

  难题3 控烟场所经营者未充分履行劝阻义务

  将控烟场所经营者责任列入控烟条例被认为是条例创新点之一,然而一些部门认为目前的控烟宣传中,涉及“场所应履行劝阻义务”的内容极少,导致公众过度夸大政府作用,而忽略了场所的主体责任,场所也对自身控烟义务认识不深。

  “烟民要改变习惯还是比较难,不听劝阻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深圳市城管局负责人说。执法中,不少执法部门发现部分经营者由于怕影响生意,并不劝阻吸烟者,甚至还有部分场所负责任人本身就是吸烟者。“媒体在下班时间发现禁烟场所有人吸烟,不向场所负责人反馈就直接打电话要求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执法,这种要求政府包打一切而不注重控烟主体责任的思维定式,给执法部门带来巨大执法压力和履职风险。”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与会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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