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深圳晚报》报道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吸烟有害健康”这几个字眼随处可见,每个烟盒的正面也都有明显的标识。但对于很多烟民而言,这种并不直观的“提醒”,显然不如最高罚款500元更有威慑力。“控烟条例”实施在即,部分烟民有点儿慌了,“这也不让抽那也不让抽,到底哪儿能抽呢”?相比而言,更多的则是非烟民的欢喜,“再有人在公共场所抽烟,就能叫相关部门处罚他了”。
烟民 全面控烟太可怕了
许先生准备戒烟了。“3月份开始,如果发现本人吸烟,均可严重鄙视、嘲笑、斥责。发现本人违反规定3次者,可获举报奖金100元。当场兑现。”之前无数次戒烟行动功亏一篑,这次看似有备而来。许先生做这个决定就在他知晓新“控烟条例”即将实施后。显然,与其到时被罚500元,不如现在拿出100元让别人监督自己。“本人决定今日开始戒烟历程,计划分两步走。第一步:从今日起至2月最后一天,每天抽烟不超过10支,并逐步减量。第二步,3月1日起,正式告别香烟。欢迎大家监督。”
与这难得的好心态不同的是,不少烟民对于“控烟条例”全无好感。“这哪儿能呢!非要往死里整!”有8年烟龄的肖先生在南山区一写字楼上班,他告诉记者,由于楼层较高,他们平时多在楼里的厕所或是楼道里抽烟,工作之余解解烟瘾,也是为了能提提神。照着“控烟条例”的说法,3月1日后,他不仅不能在办公室里抽烟,甚至连厕所或其他地方抽烟,也有可能被罚500元。这样的规定,让肖先生有些难以接受。
有同样感受不止肖先生一人。同样是企业职员的朱先生称,全面控烟太可怕了。他两个小时不抽烟就无法忍受,“以后日子太难过了!这也不让抽那也不让抽,到底哪儿能抽呢?”
“考虑过戒烟吗?”对于这个问题,肖先生笑着说,目前来看不可能,除非是结婚决定要小孩了,为了下一代着想才可能会考虑。其实对于许先生来说,决定戒烟其实也不全然是500元罚金的功劳,女儿今年4岁,仔细掂量之后,还是觉得不要让家人变成“二手烟民”。
非烟民 下重手控烟是好事
一边是烟民的苦恼,另一边则是非烟民拍手称快。有市民称,他多次在外面吃饭时遇到隔壁桌的人在抽烟。“我叫了服务员去制止他,对方却说,‘我在你这里吃饭,你连一根烟都不让我抽?’甚是气人,却又制不了他。每次带小孩出去,还得担心邻桌的人会抽烟。这次‘控烟条例’出来了,如果再有人在公共场所抽烟,就能叫相关部门处罚他了。”该市民痛快地说道。
深圳福田区某单位职员雷女士也认为,无论如何,政府下重手控烟都是好事。雷女士家中并无烟民,然而单位里抽烟的人却不在少数。大多时候,有同事犯了烟瘾,都会跑到阳台抽一支。但有些时候有些人直接在会议室中或办公室里抽,不仅臭味弥漫,还连累前后左右也成二手烟民。“有些你真的没办法去说。要说吧,只能开玩笑说一下,人家听不听还是另一回事,说重了,同事之间伤了和气就不好,而领导就更不好说了。”雷女士表示。
当然,在大多数非吸烟者拍手称快的同时,有的市民也表示无所谓。市民林先生就表示,他不了解“控烟条例”,不过觉得无所谓,因为深圳吸烟情况不严重,而且在较大餐厅吸烟的话影响不大,餐厅吸烟的人一般都在包房,并未对旁人造成影响。
质疑 好与不好要看执行
在赞成派和反对派之外,也存在着一拨不小的质疑派。他们觉得,“控烟条例”好与不好,还要视最终的执行效果而定。
“我知道有‘控烟条例’,支持公共场所禁烟,但是条例中规定的16类场所不是很明确,我认为实施起来难度较高,希望对禁烟场合能有明确的界定。”有市民表示。
有市民则表达了对这个条例的困惑:如果一个人吸烟没有被有关部门当场抓到并进行取证,还能对他进行处罚吗?如果他拒不承认,那这张罚单又该开给谁呢?而且听说很多部门一起执法,会不会相互推诿呢?
市民雷女士就认为,既然条例出台,就要加大宣传力度,以此达到威慑的效果。仅仅依靠各个场合单调统一的警示语,很难加强控烟的氛围。她觉得,各个场合不仅要贴上警示语,相关管理部门更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手段加强宣传,比如通过在公交站台悬挂一些漫画,或在地铁上播放一些视频,那样才会更有成效。
人大代表声音
此次控烟是深圳依法治市的标志,一定要下决心执行到底。以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人大监督不到位,所以出现了15年没开过一张罚单的现象。这次要多宣传,宣传吸烟的安全意识和健康意识。不能走形式主义,要像打击酒驾一样实施条例。领导要做好带头作用。做好榜样,显示政府的决心。——人大代表杨勤
控烟是好事,但多部门执法,存在着执法主体不明确的问题。建议设立主体执法单位,确立执法独立性,并鼓励市民举报吸烟现象,核实后给其奖励。——人大代表杨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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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公园就不能吸烟
旧《条例》未开出一张罚单,并不代表没有深圳市民因为吸烟受到处罚。2011年12月,福田公安分局华强北派出所就曾将两名在商场里不听劝阻的吸烟男子依法拘留。不过他们并非违反了控烟条例,而是影响消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于烟民们来说,除了“控烟条例”中的禁烟区域,还有那些地方需要注意的吗?
关于禁烟区,“控烟条例”中有这么一句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在消防法中,对于吸烟的具体规定则有“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也就是说,油气库、加油站、郊野公园等场所也是禁止吸烟的,甚至类似莲花山公园、梅林公园等市政公园都有规定:不能携带火种上山。
那么,莲花山等公园内是否可以吸烟呢?在上文两男子被刑拘后,曾有市民询问在莲花山公园这样的公共场所内吸烟会有什么后果时,派出所直接回答:“进入公园就不可以吸烟,无论哪个角落,一旦复燃的烟头滚入草地林间,引发火灾后果更加严重,如果套用森林防火法规,甚至可以刑事拘留。”
不过,警方也表示,由于禁烟场所范围界定并不清晰,所以民警在执法时会掌握一定尺度,施行人性化执法和弹性执法,并以劝导告诫为主。“在加油站周边吸烟,民警发现后会劝导你离开,但是如果你非要抽着烟进加油站,我们劝不住,那没什么好说的,情节严重就可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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