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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公共场所禁烟可通过严立法实现(图)

2013年01月22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江苏网编辑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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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江苏网编辑整理  1月21日下午,江苏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举行小组讨论。针对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问题,省政协委员高兴亚建议通过广泛宣传和严格立法来实现。

  “台湾《烟害防治法》规定在‘看不到天’的地方禁止抽烟,否则重罚。实施下来,现在效果很好。”高委员告诉记者,“我最近去过一次台湾,跟以往不同,我发现那里几乎没有人在公共场合抽烟。”

  “禁烟立法像当初治理‘酒驾’一样,刚开始也有人不习惯。”高兴亚说,在公共场所禁烟是应该提倡而且也是可行的,大陆可以通过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制定严格的、可执行的法律法规,从而彻底改变烟民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顽疾、陋习。

  高兴亚今年第一次当选为政协委员。他告诉记者,自己一直致力于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的研究。“据我们调研,现代人烟、酒使用量偏大,因此‘禁烟、限酒’是健康生活方式必不可少的。”他还说,健康的生活方式具体还包括控制饮食、增加运动,即人们常说的“管住嘴,迈开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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