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入住时咋不提醒我
张振是2012年9月7日入住的,当时和房东约定的是房费600元,按月交,一次性押金100元,退房时返还。
“最近我换了个工作,所以也需要换个房子。”7日下午,张振找到了房东,要求办理退房手续时,房东告诉他,押金100元被扣了。
张振说,房东解释因他多次在屋内公共场合抽烟,被摄像头给拍下了,因此押金不退。
“当初我入住的时候,房东并没有告知不准吸烟,而且室内公共场所也没有‘禁烟’标识,这钱扣得莫名其妙。”张振说。
不过张振也承认,有时接打电话时,自己屋内信号不好,他都会夹着一根烟去洗漱间或楼道里去打。
在张振出具的入住手续上,只显示入住时间、月房费、押金及双方签字。
现在张振很疑惑,既然屋内公共场合不允许吸烟,为什么摄像头抓到他第一次抽烟的时候,房东没有提醒他呢?
“而且我交的房租里,有使用洗漱间、楼道的权力,为什么要禁止我抽烟呢 ?”张振说。
房东:是约定俗成的规矩
8日上午,按张振提供的住房地址和联系方式,记者找到了张振的房东刘女士。
刘女士说,她的公寓开办了好几年了,公寓内卫生、安全都做得非常到位。
“每个房间内,我都贴着温馨提示,提醒租客们自觉把烟头放进贮水烟缸里,以免发生火险意外。”刘女士说,楼道、洗漱间确实没有相关提示。
刘女士打开摄像记录,调取了张振在屋内公共场合抽烟的几个片段。“他经常在洗漱间里抽烟,很多租客都向我反映过。”刘女士说。
刘女士承认,当初张振入住的时候,她的确没有正面告知屋内公共场合不准吸烟。“不过其他租客都特别自觉,这是约定俗成的规矩,他应该知道。”刘女士说。
“我不跟租客们住在一起,有时候租客交钱都是往我卡里汇款。屋内摄像头也是每月回去的时候,才会看一遍。”刘女士解释说,没能及时提醒张振,可能是自己忘了。
律师:未约定则属于违法
在刘女士100多平的房子内,一共有6个小房间,租住着7个人,包括张振在内。洗漱间是一个约10平米的地方,楼道一纵一横,屋内公共场所一共安装有3个摄像头。所以,张振的行为已被摄像头全部“记录在案”。
8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王菲菲律师。王律师说,房东若事先与张振有过关于“抽烟罚款”等约定,而张振同意了,那么房东扣除押金属于双方的约定行为。
“若房东事先没有相关的提示或者文字说明,房东则违反了《合同法》中的相关内容,张振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程序要回租金。”王律师说。
合租房内公共场所能不能抽烟,押金该不该扣,这事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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