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屠先生在大碶徐师傅经营的烟酒店花一元钱买了一个打火机。当天晚上,他用打火机点烟,只听“扑”的一声,火苗竟然一下子蹿得老高并直冲面部。火苗一下子就灼伤了他的鼻尖,并迅速烧掉他右边的部分眉毛。后经当地医院诊断为“鼻尖和右边眉根处不同程度灼伤。”
事发第二天屠先生就赶到徐师傅的小店讨要说法,协调无果后向大碶工商所求助。后经工商部门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协议,屠先生一次性获赔6000元,并不再追究此事。
后经工商部门调查,发现肇事打火机机身上没有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属于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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